作者:罗贤宇(福建农林大学副教授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) 日前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》,提出要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。《方案》为新时期推进林业生态价值转换指明了方向。积极探索林业生态价值多元转化新路径,对于充分发挥森林“四库”作用,激发林业经营主体积极性,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投入,促进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 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,我国集体林业发展成果显著。据统计,我国现有集体林地25.68亿亩,占林地总面积的60%,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,完成了“明晰产权,承包到户”改革目标。集体林区生态日益变美,林权融资机制逐步健全,林业经营效益明显提升。 但也要看到,当前我国林业生态还存在许多短板。诸如优质林业生态产品供给不充分,林业生态产业化发展仍然滞后,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还不健全等。因此,要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推进林业生态价值有效转化,持续供应优质林业生态产品,实现生态美、百姓富的有机统一。 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。提高森林资源整体质量,建立稳定健康、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,是推进林业生态价值有效转换的首要前提。要坚持生态优先、保护优先,科学划定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,通过整体性保护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、完整性和多样性。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,推广森林高效经营模式,定制精细化经营方案,精准评价森林经营成效。推行全周期森林经营,通过采伐更新、抚育复壮、择伐补造等措施,促进森林生长和更新,提高森林生产力,培养高质量森林资源。 创新现代林业产业发展体系。大力发展高质量林业产业、推动森林生态产业化发展,是推进林业生态价值有效转换的重要举措。鼓励地方培育林业支柱产业,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林业企业,打造林业产业集群,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提质增效,提升优质林产品供给能力。因地制宜发展森林康养、生态旅游和森林人家等新业态,促进林业产业三产融合。建立健全森林生态产品标志管理和产品追溯体系,创建区域林业特色品牌,推动森林生态财富向物质财富转变。 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力度。创新绿色金融改革方式,解决林业长期投入不足的问题,是推进林业生态价值有效转换的关键环节。创新林业相关抵质押资产流转模式,开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质押、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等多种金融贷款模式,提高林业贷款融资规模和效率。同时,发展森林生态产品债券、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,搭建金融资本“进山入林”桥梁,鼓励更多优质资本投资山林。建立健全林业融资信贷风险管控机制,引入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商业保险公司,形成多元主体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新局面。依托数字技术,优化生态产品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,实现数字技术赋能绿色金融。 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。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,打通“两山”转化通道,是推进林业生态价值有效转换的重要举措。完善森林生态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机制。及时跟踪森林生态资源动态变化情况,准确掌握我国森林生态资源底数。同时,科学开发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,规范开展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,筑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数据基础。拓展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。统筹考虑自然条件,实施差异化森林生态补偿模式。探索发展森林生态权益交易、森林资源配额交易、森林生态载体溢价等价值实现模式。重点拓展森林碳汇价值实现模式。构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,建立全国林业碳汇数据库,完善林业碳汇交易市场体制机制,提升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能力。